一、 在不出预料的情况下,党产会对救国团做出了「附随组织」的认定,这是台湾歷史上黑暗的一日,对此违宪、违法、不公不义、缺乏歷史证据及事实基础的政治处分,我要代表救国团表示:不能接受与严正抗议‧
二、 党产会的处分有违宪和违法的嫌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因为党产条例可能有违宪争议,已提请大法官会议解释。在党产会本身法律地位尚有违宪争议之际,党产会所作的处分都有违法嫌疑,因此,本团不接受党产会的处分并表严正抗议,对于本团和工作人员权益因此遭受的侵害和损失,本团保留将来法律追诉权和请求国家损害赔偿的权利。
三、 党产会的处分缺乏歷史证据和事实基础:党产会引用蒋中正和蒋经国两位总统的说法,认为救国团是国民党的青运组织,救国团团徽中有党徽等说法,证明救国团是附随组织。回到歷史看,当时台湾是党国体制,救国团负责的青年运动是执行当时的反共復国的国策,救国团办理战斗训练、军训教育,都是配合此国策,不是执行党的决策。当时党徽即国徽,歷史的事实是中华民国为国民党创建,中华民国原来的国徽,国军的国徽都是党徽,按照党产会的逻辑,中华民国政府和军队都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经国先生强调,提到团徽中的党徽,是要告诉年轻人明瞭中华民国建国的本源。党产会习惯于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以政治偏见先形成结论,再找偏颇的证据来证明结论,这种方法论,明显的背离学术的忠诚,更是脱离歷史的史实。转型正义是追求真相和寻求和解,党产会为何是蒙蔽真相和做政治打手及制造对立和分裂。
四、 真相和事实是:救国团成立时是由行政院筹组和隶属国防部,当时是准政府组织。最高法院在105年救国团松江大楼的判决中,明白表示救国团成立时是政府组织,党产会林主委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质询时也表示,法院的司法判决对行政权是有拘束力的。救国团的主管机关内政部也曾在回覆立法院的正式公文书中承认:救国团不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同时,救国团在人事、财务和业务推动上都未受国民党实质控制,请问党产会是根据甚么认定:救国团是国民党的附属组织?
五、 党产会委员说:救国团为何要与国民党切割?国民党是建立中华民国的政党,没有两蒋和国民党捍卫中华民国,保卫宝岛台湾,台湾早就沦陷了。就捍卫中华民国和保卫宝岛台湾而言,在当时救国团与国民党立场相同,理念一致,双方都是为国、为民在努力奋斗,救国团没必要与国民党切割。但是,事实是,救国团不是党产条例定义下国民党的附随组织。救国团一直希望走中道、理性的道路,所以我们的义工是不分党派的,我们的服务是不分颜色的,但是,由于执政党斗争、分化的策略,使得台湾越来越两极化,救国团中道、理性的道路面临极大的威胁。但是我们知道,我们的路线是正确的,虽然面临打压,我们仍然会努力扮演好台湾社会整合及凝结剂的角色。
六、 再次向执政者唿吁:和解必须建立在宽容而非报復的基础上。执政党的转型正义明显的是在报復国民党,并且牵连到许多无辜的民间团体。我在救国团搬迁典礼上曾举曹植的诗:「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唿吁民进党政府停止斗争,迈向和解。马英九执政八年,也努力化解228和白色恐怖事件所带来的歷史的恩怨,积极的促成蓝绿和解,即使遭人以口水唾面,仍然坚忍图成。宽容是一种智慧,也是执政的正道。
清朝时,宰相张廷玉接到母亲来信,告知为了盖房与邻居为地皮发生争执,希望儿子干预。张回信:「千里家书只为强,再让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母亲看信后立即退墙三尺,邻居看后也退让三尺。这样,两家院墙间形成六尺宽巷道,成了有名的「六尺巷」。张廷玉损失了祖传的几分宅地,换来的却是邻里和睦和流芳百世的美名。执政者如能以宽容和尊重歷史为转型正义的基础,必能赢得歷史美名。执政者如以报復和仇恨的心态推动施政,必将受到歷史的审判,最后必会得到应有的报应。
七、 我们担心的不仅仅是救国团的生存与发展:我们更忧心的是台湾未来的前途。党产会的违宪违法的裁定,可看出台湾目前已渐渐走向「民主独裁」的道路,只要取得民主多数后,执政者可以为所欲为,打着民主口号,行专政之实,甚至破坏五权分立制衡制度,以行政权强压司法权、监察权及考试权,并结合立法院多数从事政治斗争,制造新的仇恨和对立。台湾将从此陷入斗争、仇恨的深渊中,使得执政者唿吁内部团结却又同时不停的斗争他人一事,成为台湾政治中最大的笑话。台湾终将因为永无休止的内斗与内耗,让民心尽失,国家竞争力日益衰退。愿上帝保佑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