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不出預料的情況下,黨產會對救國團做出了「附隨組織」的認定,這是台灣歷史上黑暗的一日,對此違憲、違法、不公不義、缺乏歷史證據及事實基礎的政治處分,我要代表救國團表示:不能接受與嚴正抗議‧
二、 黨產會的處分有違憲和違法的嫌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因為黨產條例可能有違憲爭議,已提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在黨產會本身法律地位尚有違憲爭議之際,黨產會所作的處分都有違法嫌疑,因此,本團不接受黨產會的處分並表嚴正抗議,對於本團和工作人員權益因此遭受的侵害和損失,本團保留將來法律追訴權和請求國家損害賠償的權利。
三、 黨產會的處分缺乏歷史證據和事實基礎:黨產會引用蔣中正和蔣經國兩位總統的說法,認為救國團是國民黨的青運組織,救國團團徽中有黨徽等說法,證明救國團是附隨組織。回到歷史看,當時台灣是黨國體制,救國團負責的青年運動是執行當時的反共復國的國策,救國團辦理戰鬥訓練、軍訓教育,都是配合此國策,不是執行黨的決策。當時黨徽即國徽,歷史的事實是中華民國為國民黨創建,中華民國原來的國徽,國軍的國徽都是黨徽,按照黨產會的邏輯,中華民國政府和軍隊都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經國先生強調,提到團徽中的黨徽,是要告訴年輕人明瞭中華民國建國的本源。黨產會習慣於斷章取義、以偏概全,以政治偏見先形成結論,再找偏颇的證據來證明結論,這種方法論,明顯的背離學術的忠誠,更是脫離歷史的史實。轉型正義是追求真相和尋求和解,黨產會為何是蒙蔽真相和做政治打手及製造對立和分裂。
四、 真相和事實是:救國團成立時是由行政院籌組和隸屬國防部,當時是準政府組織。最高法院在105年救國團松江大樓的判決中,明白表示救國團成立時是政府組織,黨產會林主委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時也表示,法院的司法判決對行政權是有拘束力的。救國團的主管機關內政部也曾在回覆立法院的正式公文書中承認:救國團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同時,救國團在人事、財務和業務推動上都未受國民黨實質控制,請問黨產會是根據甚麼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的附屬組織?
五、 黨產會委員說:救國團為何要與國民黨切割?國民黨是建立中華民國的政黨,沒有兩蔣和國民黨捍衛中華民國,保衛寶島台灣,台灣早就淪陷了。就捍衛中華民國和保衛寶島台灣而言,在當時救國團與國民黨立場相同,理念一致,雙方都是為國、為民在努力奮鬥,救國團沒必要與國民黨切割。但是,事實是,救國團不是黨產條例定義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救國團一直希望走中道、理性的道路,所以我們的義工是不分黨派的,我們的服務是不分顏色的,但是,由於執政黨鬥爭、分化的策略,使得台灣越來越兩極化,救國團中道、理性的道路面臨極大的威脅。但是我們知道,我們的路線是正確的,雖然面臨打壓,我們仍然會努力扮演好台灣社會整合及凝結劑的角色。
六、 再次向執政者呼籲:和解必須建立在寬容而非報復的基礎上。執政黨的轉型正義明顯的是在報復國民黨,並且牽連到許多無辜的民間團體。我在救國團搬遷典禮上曾舉曹植的詩:「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呼籲民進黨政府停止鬥爭,邁向和解。馬英九執政八年,也努力化解228和白色恐怖事件所帶來的歷史的恩怨,積極的促成藍綠和解,即使遭人以口水唾面,仍然堅忍圖成。寬容是一種智慧,也是執政的正道。
清朝時,宰相張廷玉接到母親來信,告知為了蓋房與鄰居為地皮發生爭執,希望兒子干預。張回信:「千里家書只為強,再讓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母親看信後立即退牆三尺,鄰居看後也退讓三尺。這樣,兩家院牆間形成六尺寬巷道,成了有名的「六尺巷」。張廷玉損失了祖傳的幾分宅地,換來的卻是鄰里和睦和流芳百世的美名。執政者如能以寬容和尊重歷史為轉型正義的基礎,必能贏得歷史美名。執政者如以報復和仇恨的心態推動施政,必將受到歷史的審判,最後必會得到應有的報應。
七、 我們擔心的不僅僅是救國團的生存與發展:我們更憂心的是台灣未來的前途。黨產會的違憲違法的裁定,可看出台灣目前已漸漸走向「民主獨裁」的道路,只要取得民主多數後,執政者可以為所欲為,打著民主口號,行專政之實,甚至破壞五權分立制衡制度,以行政權強壓司法權、監察權及考試權,並結合立法院多數從事政治鬥爭,製造新的仇恨和對立。台灣將從此陷入鬥爭、仇恨的深淵中,使得執政者呼籲內部團結卻又同時不停的鬥爭他人一事,成為台灣政治中最大的笑話。台灣終將因為永無休止的內鬥與內耗,讓民心盡失,國家競爭力日益衰退。願上帝保佑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