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委員昨天(9月8日)透過特定媒體表示,蔣介石在中常會指示全文為「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為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亦為黨內重要青運機構。今後對重要工作之策劃與執行,均應先呈報中央,接受黨的領導,冀以增進青運工作之效果」。委員質疑,救國團聲明卻刻意「剪掉」,不提「今後救國團對重要工作之策劃與執行,均應先行呈報中央,接受黨的指導,冀以增進青運工作之效果」後面這段話。
救國團表示,9月7日新聞稿係因不想失焦,僅針對該委員擷取「救國團在黨內為本黨最重要的青運機構」而澄清,並非刻意「剪掉」後段話。
事實上,本段話全文為:「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爲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亦爲黨內重要青運機構。今後對重要工作之策劃與執行,均應先呈報中央,接受黨的領導,冀以增進青運工作之效果。」
針對後段內容—「今後・・・,均應先」之真意是,希望救國團未來應該向黨報告,也就是說,救國團在之前沒有向黨做報告,所以蔣介石才會希望未來救國團要這樣做。
民國46年8月7日當時擔任總統蔣中正主持國民黨七屆380次中常會發表「救國團應注意培養青年之合作精神」演講中談及本段文字,惟查,救國團當時係屬政府機構,國民黨為當時執政黨,前總統於執政黨中常會自不免就政府組織運作有所表示,實不足為奇。
再者,僅以61年以前總統之「一次性發言且係個人主觀期許」為證據,而無視各項政府公文書相反證明、主管機關相反證詞,及司法院相反定讞判決,即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附隨組織,進而凍結人民全部財產,無疑係過度延伸,缺乏具體憑據,明顯不符證據法則、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
早期救國團與國民黨沒有直接關係,而是有共同的立場與任務
當時國民黨是執政黨,其政策、理念依憲政運作成為國家的政策與立場,而政府部門遵循之,並開展工作、完成任務。救國團與國民黨早期在政策上所形成的關係,就是建構在這樣的憲政運作上。因此,兩者雖然沒有直接的關係,但在憲政運作上卻產生共同的立場與任務。黨產會一再援引蔣氏父子的言論、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會議紀錄等有關救國團應遵循中國國民黨政策、或接受中國國民黨政策指導的材料,也都應置於這個憲政運作下黨政關係的脈絡來耙梳其意義,而不宜逕自解讀為兩者之間有直接與必然的隸屬關係。否則不論過去或現在的各級機關、團體、學校、農會、漁會、工會、婦女團體、工商團體等,均可認定為執政黨的附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