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会于昨日(7月1日)再度透过特定媒体单方片面指称救国团在戒严时期协助国民党,在校园进行监控及青年思想消毒工作。然而,细译史料内容,党产会明显是对于歷史资料予以片面解读及断章取义,刻意撷取不同段落的文字任意拼凑,并非对史料的正确解读方式,企图操纵社会大众舆论,并干扰司法。
党产会指出国民党于增额立委选举获重大胜利,…在金山青年活动中心对选举之后「遭受偏激份子污染之青年思想消毒工作」,试图以史料出现「金山青年活动中心」,影射救国团举办活动为国民党消毒青年思想,然而事实上,该段落并无一字提及救国团,原文更系载明该活动系「由本部(教育部)遴请专家学者担任讲座并研讨」。另党产会指称国民党「指定」救国团进行校园监控,原文却系载明「有关学校匪情研究社团活动及匪情教育之事项,应协调青年救国团配合执行」,既称协调,何来指定?党产会的说法明显带有主观既定的政治立场,并未忠实反映史料内容。
事实上,当时是两岸战争对峙年代,是保密防谍人人有责的年代,如救国团接受政府指派,从事校园安定的维护,是救国团的责任,党产会以今非古,是颠倒史实,混淆是非。如没有救国团安定校园的贡献,台湾可能已沦为中共统治。救国团从民国41年成立至今,没有任何违背国家青年利益之处。早期参加救国团活动每年约有百万青年,参与救国团活动的青年学子众多、报名人数踊跃,难道都是党产会所述思想监控及消毒所驱使?救国团如何可能操控如此广大青年学子的思想?现在民进党许多檯面上政治人物年轻时都曾参加救国团活动,且表示获益良多,例如:现任立法院长苏嘉全说:大一寒假,我参加救国团的健行活动,八天七夜里,看到领队这么能言善道,对团康活动产生兴趣,回学校还买书研究怎么带活动;蔡总统也曾应邀担任救国团营队讲师,其恐怕与党产会所称青年思想控制相差甚远。救国团成立到现代,堂堂正正地为青年服务,解决青年的困难与问题,救国团问心无愧。
依据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709号、第739号及第753号解释意旨,以及行政程序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应斟酌全部听证纪录,并说明採纳及不採纳之理由后作成行政决定,就依法应举行听证程序之行政处分而言,更应以听证纪录为处分基础。党产会须经听证程序方得作成确认附随组织的处分,为避免听证程序流于形式,且本案影响人民权益重大,更应适用「案卷排他性原则」,即行政机关不得以未为当事人所知悉、未提出于听证程序予当事人接触及陈述意见之事证作为处分依据,此亦关乎听证程序的合法性,并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党产会在听证程序后,片面提出这些资料,仍无以补强原处分合法性的不足。况党产会于与救国团的行政诉讼中,故意于开庭时突袭性提出这些未经听证的资料,完全不顾救国团之抗辩与防御的权利,开庭后更再次透过片面发布、解读史料的方式,企图影响大众视听,透过操弄舆论来影响法院判断,明显违反正当法律程序,并已严重干扰司法诉讼。从听证程序到司法诉讼程序,党产会一再视正当法律程序及救国团权利为无物,予以践踏,完全与法治国原则背道而驰,实令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