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於昨日(7月1日)再度透過特定媒體單方片面指稱救國團在戒嚴時期協助國民黨,在校園進行監控及青年思想消毒工作。然而,細譯史料內容,黨產會明顯是對於歷史資料予以片面解讀及斷章取義,刻意擷取不同段落的文字任意拼湊,並非對史料的正確解讀方式,企圖操縱社會大眾輿論,並干擾司法。
黨產會指出國民黨於增額立委選舉獲重大勝利,…在金山青年活動中心對選舉之後「遭受偏激份子污染之青年思想消毒工作」,試圖以史料出現「金山青年活動中心」,影射救國團舉辦活動為國民黨消毒青年思想,然而事實上,該段落並無一字提及救國團,原文更係載明該活動係「由本部(教育部)遴請專家學者擔任講座並研討」。另黨產會指稱國民黨「指定」救國團進行校園監控,原文卻係載明「有關學校匪情研究社團活動及匪情教育之事項,應協調青年救國團配合執行」,既稱協調,何來指定?黨產會的說法明顯帶有主觀既定的政治立場,並未忠實反映史料內容。
事實上,當時是兩岸戰爭對峙年代,是保密防諜人人有責的年代,如救國團接受政府指派,從事校園安定的維護,是救國團的責任,黨產會以今非古,是顛倒史實,混淆是非。如沒有救國團安定校園的貢獻,台灣可能已淪為中共統治。救國團從民國41年成立至今,沒有任何違背國家青年利益之處。早期參加救國團活動每年約有百萬青年,參與救國團活動的青年學子眾多、報名人數踴躍,難道都是黨產會所述思想監控及消毒所驅使?救國團如何可能操控如此廣大青年學子的思想?現在民進黨許多檯面上政治人物年輕時都曾參加救國團活動,且表示獲益良多,例如:現任立法院長蘇嘉全說:大一寒假,我參加救國團的健行活動,八天七夜裡,看到領隊這麼能言善道,對團康活動產生興趣,回學校還買書研究怎麼帶活動;蔡總統也曾應邀擔任救國團營隊講師,其恐怕與黨產會所稱青年思想控制相差甚遠。救國團成立到現代,堂堂正正地為青年服務,解決青年的困難與問題,救國團問心無愧。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09號、第739號及第753號解釋意旨,以及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行政機關應斟酌全部聽證紀錄,並說明採納及不採納之理由後作成行政決定,就依法應舉行聽證程序之行政處分而言,更應以聽證紀錄為處分基礎。黨產會須經聽證程序方得作成確認附隨組織的處分,為避免聽證程序流於形式,且本案影響人民權益重大,更應適用「案卷排他性原則」,即行政機關不得以未為當事人所知悉、未提出於聽證程序予當事人接觸及陳述意見之事證作為處分依據,此亦關乎聽證程序的合法性,並受司法機關的審查。黨產會在聽證程序後,片面提出這些資料,仍無以補強原處分合法性的不足。況黨產會於與救國團的行政訴訟中,故意於開庭時突襲性提出這些未經聽證的資料,完全不顧救國團之抗辯與防禦的權利,開庭後更再次透過片面發布、解讀史料的方式,企圖影響大眾視聽,透過操弄輿論來影響法院判斷,明顯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並已嚴重干擾司法訴訟。從聽證程序到司法訴訟程序,黨產會一再視正當法律程序及救國團權利為無物,予以踐踏,完全與法治國原則背道而馳,實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