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歲且未超過35歲、身心健全之我國公私立大專院校(含碩、博士班)之在校學生。
二、操行及學業成績優良,樂觀進取,有國際交流熱忱者。
三、表達及溝通能力良好,並具備外國語文(英語或西班牙語)能力者。
四、具備舞蹈技藝或相關才藝(各類型舞蹈、武術或傳統民俗技藝等)或音樂才藝(中西樂器、傳統音樂、聲樂或歌唱等)或其他可彰顯我國文化特色之才藝者尤佳。
五、具有獨立自主之學習與團隊精神,能配合外交部、負責接待之駐外館處以及各團隊之領隊、副領隊之指導。
六、個人資料得公布於公開網站接受審閱及票選者。
七、無重大疾病且健康及體能狀況優良,可負荷組訓及出國訪演等團體活動者。
八、 為擴大我國青年參與機會,過去曾獲選為本部國際青年大使出訪者,本部不接受再度報名參與本次甄選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