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获多起民众通报,发现有不明人士在 Facebook 及 LINE 群组中,冒用本团官方或同仁名义,或使用团旗、LOGO 等相关图片,开设假粉专与假群组,试图进行诈骗等不法行为。
请大家务必提高警觉,切勿轻信来路不明的讯息或帐号! 如有疑问,请迳向本团官方平台或各县市救国团据点查证。
感谢您对本团的支持与信任,让我们一起防范诈骗,共同维护网路安全!
老师们,您有多久没有好好照顾自己了? 每天忙着备课、带班、处理孩子情绪, 总是在陪伴学生的同时,忘了自己的疲惫? 这个暑假,邀请您一起参加 2026「心能量计画」SEL正念情绪教师研习,透过 SEL 社会情绪学习 × 正念教育,重新找回内在的平静与教学的能量。 2026年7月6日-7月7日(星期一、二) 剑潭海外青年活动中心欣悦厅(台北市士林区中山北路四段16号) 课程内容: 正念减压与自我照顾 SEL校园应用与班级经营 情绪支持与沟通技巧 心理韧性与压力调适 正念教学实作与交流 全国国小教师实体研习90名(已申请教师研习时数) 开放线上同步参与 报名实体课程连结(国小教师,序号:5586183):https://www1.inservice.edu.tw/ 报名线上课程连结(欢迎有兴趣民众):https://forms.gle/3VK9xvbkiqQEYru79 当老师的心安定了,孩子也会被温柔接住~ 给自己一段沉淀与充电的时间,也许改变的,不只是教学方式,而是整个班级的氛围。
115年第15届教育大爱「菁师奖」开始遴荐啰! 为奖励教师发挥教育大爱精神,表扬其关怀弱势学生努力克服 困境,协助低收入户学生成长学习,辅导学生偏差行为矫正,鼓舞学生挫 折奋起并发扬尊师重道优良传统,以提振我国教育工作者之专业热诚,充 分表现教师传道、授业、解惑之具体成果,并鼓励致力于提升青少年德育 及群育之发展、引导同学从事正当社团活动、促进学生课业与课外活动之 平衡发展有显着成效或贡献,深受师生及社会家长所共同肯定之典范教 师。 推荐日期:即日起至115年7月6日(星期一)止。 收件地址:10468臺北市中山区民权东路2段69号4楼 教育大爱菁师奖工作小组收 欢迎洽询02-2596-5858分机462 乐采鷾助理专员 或E-mail :180207@cyc.tw 相关遴选办法,敬请详阅附件。 附件一:115年第15届教育大爱菁师奖-遴选办法.pdf 附件二:115年第15届教育大爱菁师奖-推荐表.doc 附件三:115年第15届教育大爱菁师奖-个人寄送遴荐表件检核表.doc
救国团114年「青世代永续创新•影像未来」短影音比赛 得奖名单 序号 奖项名称 作品 学校 84 金奖 《山在看》 铭传大学 57 银奖 《小美的一天》 铭传大学 98 铜奖 《鱼哥战人类:塑命难逃》 台南应用科技大学 53 佳作 《污渍》 铭传大学 90 佳作 《永续的底气》 国立斗六高级家事商业职业学校 103 佳作 《舌尖上的SDGs:我的绿色餐桌》 长庚大学 28 网路人气奖 《三十秒》 铭传大学 122 网路人气奖 《看见你我》 高雄市立高雄高级商业职业学校 124 网路人气奖 《做自己》 铭传大学
立法院12月2日完成《不当党产处理条例》部分条文抽出委员会迳付二读,救国团葛永光主任对国民党及民众党立委表达感佩,并重申这次修法是为了矫正制度误判、维护民主治理原则,使法律不再偏离初衷。修法提案人游颢委员表示,行政机关不当扩权,对许多民间公益团体无限上纲做清算,其修法目的能让公益团体在不受政治干扰的情况下正常运作。 党产会随即对修法提出质疑。对此救国团回应相关指控,并强调修法让制度回归法治、让事实回到事实本身,是台湾民主的重要一步。 救国团强调财产取得与承接皆依法行政。早期救国团为政府机关,其工作皆系执行政府任务,由政府补助经费。后来转型成民间团体,其财产所得除执行政府的标案的劳务所得外,还包含办活动的收入及义工和社会各界的捐款,救国团的财产与党产无关。 救国团强调,在与党产会交涉过程中,救国团的证据早已完整提出,问题在于党产会基于意识型态立场,主观论断,无视救国团提出之客观证据。救国团指出,在歷次调查及诉讼当中,救国团已向党产会与法院提交大量证据,包括行政院核定成立文件、国防部隶属与行政院督导之公文、歷年组织调整资料、会计师针对财务来源、建物建置、折旧之专业报告、救国团自筹资金兴建与维运场馆的所有证明等。这些文件皆清楚证明救国团非政党附属组织、财产取得具合法性,与政党并无财务关系。救国团的青年活动中心,早期系行政院为使青年有活动场所,乃指示救国团兴建活动中心,目前中心土地均系合法租用,并非非法佔用,地上物大多由救国团自费兴建,政府虽有部份补助,目的也是为推动青年活动,如今,党产会将这些地上物收归国有,确为不公不义,也违反宪法保障人民财产权,国家不得任意剥夺的规定。 此外,台湾高等法院于103年判决亦已明确指出:「救国团于民国41年到58年间,隶属于国防部,属政府机构;59年到77年间为社会运动机构,属非法人团体;78年以后为公益社团法人,属社会团体」。该判决并为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26号民事确定判决维持,此裁判即为最直接的法律反驳。 救国团指出,党产会採取「党国一体」推论,将政府行为视为政党行为,属政治推测而非法律判准。法院过去多次认为党产会推论不符行政法基本要求,因此「救国团不是没有反驳,而是党产会不愿採信证据」。此外,如果依照党产会的标准,目前很多支持民进党的外围组织都是「政党附随组织」。 针对党产会宣称「救国团参与威权时代校园监控」,救国团指出此说法严重混淆制度脉络。首先,威权时代校园监督体系属军训教官与情治单位权责,其编制、权力及通报体系均隶属国防部与情治系统,而非救国团。救国团歷来为推动青年活动与社团辅导之机构,不具备军事或情报权限,更无指挥或蒐报功能。 经国先生曾指出:「救国团绝非神秘的政治团体,而是堂堂正正的青年组织,不是从事情报、调查等工作的团体。」所以,校园监控从来都不是救国团的工作与任务。经国先生说:「救国团鼓励青年爱国家、做学问,以培养现代国民的组织。」党产会强加「校园监控」的帽子在救国团身上,不但是对制度的混淆,也是对救国团的污衊。 救国团指出,这次修法的重点是为矫正制度错误、恢復法律的正确适用,避免行政机关以政治推论取代事实审查。修法兼顾宪政原则、比例原则与公益团体运作,方能维护法治国精神,避免未来再次出现行政裁处偏离事实与法律的情形。救国团服务青年、服务社会、服务国家,从来不属于任何政党。制度必须回到制度的轨道,歷史必须回到事实的基础,法律必须回到法治原则。此次修法实为台湾民主成熟的重要体现,也是对错误的「转型正义」的一次回归校正。